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6/7 0:00:00 浏览次数:
2008年6月20日
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8年6月17日听取审议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8月28日作出《关于保护大同古城的决议》、2000年3月2日通过《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以来,市人民政府依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古城整体保护要求尚不明确和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保护大同古城一直停留在局部保护和个别修复的层面上。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抓住国务院出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历史机遇,以对人民、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整体保护大同古城的重大历史性决策,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为了从法律上保证决策的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古城保护和修复的意义
大同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同古城作为两汉要塞、北魏京华、辽金陪都、明清重镇,是大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不可估量的稀缺资源。特别是大同古城的唯一性、独特性和相对完整性,与全国其他历史文化名城相比独树一帜。这笔历史文化遗产既是昨天的辉煌,也是今天的财富,更是明天的希望。大同古城的保护和修复,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大同知名度、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需要,也是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提升大同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打造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需要。此举必将对大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二、古城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以北魏文化、辽金文化、明清文化、民俗文化为重点,坚持整体保护、重点修复、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体现完整性和真实性,修复历史遗存,保留历史原貌,传承历史文脉,挖掘历史底蕴,丰富文化内涵,展示名城特色,增强名城魅力,促进大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古城整体保护的范围和重点修复的项目
古城整体保护的范围是,东至御河东岸一线,西至新建南北路一线,南至南三环一线,北至北小城、玄冬门一线以内的区域。整体保护的内容是,上述区域内北魏、辽金、元明清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遗存遗址。古城的核心保护范围是,东至御河南北路一线,西至新建南北路一线,南至新胜东西街一线,北至雁同东西路一线以内的区域。此外,下皇庄至白马城一线的北魏北苑墙及其周边、火车站北魏遗址及其周边、方山永固陵及其周边、云冈石窟及其周边区域列入北魏平城遗存遗址保护范围。
重点修复的项目是各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特殊性、代表性的构筑物和建筑物。如北魏时期的云冈石窟等;辽金时期的华严寺、善化寺等;元明清时期的关帝庙、府文庙、历史街区、古城墙、代王府等;近现代时期的赵承绶府邸、首善医院等。
同时,古城整体保护还包括对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挖掘,重点是对史前文化、北魏文化、辽金文化、明清文化的研究以及对传统工艺、传统戏曲、传统饮食、传统作坊、民风民俗的挖掘整理,最大限度地弘扬我市历史上形成的古都文化、边塞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和多民族融合所蕴含的和谐文化。
在古城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构成破坏性影响。
四、古城保护和修复的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投入较少、难度较低、最容易见效处入手,分步实施。第一步,完成云冈石窟周边环境第二期治理工程,华严寺、善化寺、府文庙、关帝庙、帝君庙修复工程。第二步,完成东半城历史街区及其传统民居院落修复工程,东半城城墙、东城门楼及瓮城、南城门楼及瓮城、北城门楼及瓮城、代王府修复工程。第三步,完成鼓楼西街历史街区及其传统民居院落修复工程,西半城城墙、西城门楼、钟楼、府衙、总镇署、云中书院修复工程。在完成上述修复工程的同时,拆除其周边各类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总体讲,用三至五年时间修复东半城,其后逐步修复西半城。
五、古城保护和修复的预期目标
恢复古城风貌,体现独特的城市个性和城市魅力,提高大同历史文化名城的品位;保存古城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增强大同的软实力;发挥古城旅游功能、展示功能、娱乐功能、影视外景地功能,打造名副其实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促进大同旅游产业发展,实现转型崛起,把大同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古城与新城相辉映、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古城保护和修复的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古城保护和修复是一项历史性的工程,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使命,这项工作责任重、难度大、困难多,因此统一思想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突出、尤其迫切。全市人民要团结一致,坚定信心,立赶超之志,鼓奋进之气,干创新之事,齐心协力投入到古城保护和修复的行列中来,全力以赴打好古城保护和修复攻坚战。
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古城保护力度,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推行层层领导负责制,强力推进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
规划先行。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一轴双城”的城市格局的思路,坚持依法规划、科学规划、特色规划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尽快编制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御东新区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搞好古城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御东新区建设,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统一,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呼应,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相协调。
立法保证。尽快修订《云冈石窟保护条例》、《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抓紧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名镇名村保护的立法工作。
以人为本。市人民政府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手抓古城保护和修复,一手抓御东新区建设,用御东新区建设带动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科学合理解决拆迁安置问题,让被搬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从古城保护和修复中得到真正改善,让全市人民从古城保护和修复中得到真正实惠。
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有序推进,扎扎实实做好古城保护和修复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要将古城保护和修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古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管理的力度,按照资源资本化、运作市场化的思路,制订相应的政策,鼓励、引导、支持、吸纳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古城保护和修复;加大执法力度,预防和查处各种破坏古城及古城传统风貌的违法行为;加大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让全市人民包括各驻同单位充分认识到古城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把我市名城品牌推向全国、推向世界;依法做好古城保护和修复的专家论证和文物调查或勘探工作;公开信息,透明行政,依法保障全市人民对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