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履约应避免的10个关键误区
发布时间:2018/10/22 8:59:41 浏览次数:
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忽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来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
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情况,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1.违规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
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标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