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聚焦23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10/25 14:16:48 浏览次数:
“县纪委监委帮我们追回被村干部侵占冒领的种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马街镇法空村委会贫困户刘某某对到村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说。该村村民小组长李某某在分配种羊过程中侵占冒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今年1至9月,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606起,问责219个单位,处理104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19人,组织处理8399人,移送司法机关284人。
直击痛点,靶向施治不手软
云南省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5个省级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对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的庸政懒政怠政、避事避难避责、乱为不为慢为等4个方面23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如果漠视群众关切,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不闻不问,就背离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初心使命,最终会脱离群众、丧失人心。”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表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原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如黎,副局长许应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邹家祥等在任期间,对教育扶贫工作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管理学生资助资金过程中,截留学生资助资金共计2966.54万元,导致资金滞留,未按时发放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最终,张如黎、许应祥、邹家祥分别受到诫勉问责、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同时,该州进一步梳理受助学生情况,对符合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程序予以兑现补发,切实保障了学生利益。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昌恒,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米长旭在任期间,违规同意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专家评审费”名义向招标代理公司收取费用180余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日常开支等。此外,张昌恒、米长旭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张昌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米长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规资金上缴财政。
探头下沉,精准监督不松劲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把监督“探头”延伸到群众身边,为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驾护航。
“大龙潭乡绿溪村一农户‘大棚房’拆除推进缓慢,成了‘肠梗阻’,影响了小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意见很大。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出问责预警,对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推动了问题的解决。”近日,玉溪市峨山县大龙潭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杨艳说,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破解了基层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好人主义”,更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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