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山西更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0/2/5 12:54:22 浏览次数:
优化营商环境 山西更进一步——写在《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之前
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之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它将近年来我省“放管服效”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固化。
山西正阔步在优化营商环境之路上。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始终是省发改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该委继续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全国一流的投资项目审批环境。
“2019年,我委牵头起草了《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拓展了政府靠前服务范围和企业承诺事项范围。将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由10项增加为14项,企业承诺事项由6项增加为8项。同时取消施工图审查,区域环评、能评取得积极进展,园区内一般工业项目推行‘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姚少峰介绍。
目前,改革红利正在积极释放,企业获得感持续增强。企业自行办理事项大幅减少,企业自行办理事项由原来的30项减少为最多6项,缩减约80%。同时,项目落地时间大幅缩短。从全省来看,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时间平均缩短一半以上。据晋中全市域试点已办结项目统计,报建审批办理时间比以往平均缩减三分之二以上。信用监管服务不断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对接,失信行为将会受到联合惩戒。企业投资活力显著增强。承诺制改革有效激发了我省投资活力,2019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速达到9.3%,居全国第7名,为历史新高。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步领先、步步领先’的要求,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坚持‘深化、拓展、提质、巩固’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14项政府靠前服务。确保熟地出让,不让项目等土地拓展1个领域。省级以上开发区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全覆盖;提高办理效率。对保留承诺事项,进一步完善流程和承诺书文本,提高便利度。对保留审批事项,进一步推动减少前置要件,提高审批效能。巩固工作机制。巩固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机制、考核机制、评估机制、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承诺制改革落地落实,努力实现承诺制改革再上新台阶。”姚少峰说。
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下大气力解决好企业开办环节多等难点堵点问题
营造宽松、便捷、稳定预期的准入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以贯彻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下大气力解决好企业开办环节多、准入不准营、企业注销难等难点堵点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刘建国说。
深化企业准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整合企业开办流程,编制公布企业开办标准化办事指南,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套标准、全程网办、一天办结”。还要进一步删繁就简、便民利企,不断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3月1日起在太原、晋中和示范区先行试点,下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