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 山西合理下放部分建设事权
发布时间:2020/7/24 9:30:52 浏览次数: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的意见》,为保持我省公路网运行安全畅通,我省将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参与普通国省道建设的积极性,合理下放部分建设事权。
我省将合理下放部分建设事权,对财政状况较好、积极性高、有迫切需要的市、县,由市、县政府提出申请,省交通厅根据规划规模确认项目,并代表省政府授权项目所在市、县政府作为建设主体依法合规组织实施。建设主体直接投资的项目,项目验收后交由属地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养;按PPP模式建设的项目,合作期满后移交省交通厅指定的机构负责管养。同时鼓励市、县政府积极争取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在符合中央防范化解政府债券风险的基础上,推进具有一定收益的收费公路新改建工程的实施。
此外,我省将优化社会资本投资准入程序。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由相关市、县政府组织实施。跨市项目原则上由里程长的市牵头组织实施。在执行国家规定程序的前提下,优化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流程,实行部门负责制,形成前期工作合力。(薛建英)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