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类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发布时间:2021/2/22 11:16:34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明确:六类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自3月1日起施行。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以下六类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招用和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来源: 山西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