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审查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6/7 0:00:00 浏览次数:
2008年2月20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2007年12月21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文修订审查会(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以及来自全国16个省、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代表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标准定额司主持,徐惠琴副司长作了讲话。徐惠琴副司长在讲话中,总结了《计价规范》施行的情况,重点强调此次审查会中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企业自主报价的改革方向;二是处理好《计价规范》可操作性;三是加大国家标准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计价规范》修订的主编单位之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谢洪学站长,介绍了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对16个省、直辖市关于《计价规范》送审稿提出的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作了说明,特别是对未采纳的意见和需本次审查会进一步讨论确定的意见,逐条作了说明和解释。
与会代表和专家对《计价规范》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修订后的《计价规范》内容全面、严谨,结构合理,很好地结合了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使新修订的计价规范更符合我国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审查会上,代表们原则通过《计价规范》修订内容,并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1、对个别条款的内容进行完善和调整。
2、增加相应的术语和条文说明。
3、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工程建设风险的性质,对风险进行分类,按照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
4、取消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的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只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审查会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照上述要求,3月底前完成《计价规范》(正文修订)报批稿,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