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瓷面纤维增强水泥墙板建筑构造》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6/7 0:00:00 浏览次数:
建质[2001]2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十单位编制的《瓷面纤维增强水泥墙板建筑构造》、《坡屋面建筑构造(二)》、《楼地面建筑构造》等十五项图集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图集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