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造价员换发从业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9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价协字[20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造价员换发从业印章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2]5号)精神,现将我市造价员换发从业印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凡持有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继续教育合格的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持有的造价员从业印章不在此范围)。
二、办理方式:
1、换发造价员从业印章工作由从业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办理。
2、印章制作费55元/枚,由制作单位负责收款和出具正式发票,各单位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交款并索取发票。
收款单位:苍南县龙港包尚珊工艺礼品加工厂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第二支行
账 号:201 0000 9125 7767
联系电话:0577——64263152 13706883492(包先生) 13587800350(陈女士)
3、需填写《造价员换发从业印章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造价员换发从业印章汇总表》(附件二),并携带银行交款回执(查验后退回)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地址:同泉路40号院2号楼3层308室,电话:2197517,2197344——8007。
4、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法定假日休息)。
三、其他事项:
1、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于2012年5月1日全面启用,原印章自行失效。旧章暂不上交,待领取新章时统一收回。领取新印章的时间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同工程造价信息网”。
2、造价员证书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3、如有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申请的,待变更后再办理从业印章换发手续。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