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施工项目负责人押证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8 18:44:22 浏览次数:
同建建【 2018 】14 号
一、从2018年5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取消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押证制度。施工企业投标和承包工程,对项目班子人员实行承诺制,做到诚实守信。
二、市、县、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在门户网站公开在建工程信息和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对在建工程项目班子人员进行锁定。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中标人(承包人)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证明,办理项目班子人员解锁手续。
四、招标工程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现场对项目班子人员进行实时查询。直接发包和非国有投资项目,由备案机构对项目班子人员进行实时查询。
五、2018年5月1日之前已经押证的在建工程项目,由中标人(承包人)持授权委托书于6月底之前到所属招标投标监管机构领取相关个人证件。
以前文件与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按本文件执行。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