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29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定字[2013]2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切实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晋建标定函[2013]9号文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在大同市境内(含各县、区)投标和承包工程的建筑业施工企业。
二、核准依据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2号);
2、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5]105号);
3、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晋建标字[2011]166号);
4、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实施细则。
三、网上申报
2013年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实行网上申报。
1、登录大同工程造价信息网(dtgczj.com)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本省企业注册——按提示填写企业信息——点击注册——打印《加密锁申领表》。
2、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申领表上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件到我站造价资质料领取加密锁。
3、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点击加密锁驱动下载——通过加密锁进入系统(初始密码为11111111)——按提示进行规费标准申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核准表”。
4、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及相关资料原件。
四、企业提供的相关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上年度山西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交回);
5、2012年度企业缴纳的建筑企业劳保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2012年度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始凭证;
6、2012年度本企业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7、造价师注册证书、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
8 、2012年度施工统计年报表和财务状况年报表;
9、如有变更事项的、还需提供变更事项的依据;
10、初始申报的企业,另外增加造价负责人任职文件、在册职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等资料。
五、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六、其它说明
1、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人数未达到标准者不予规费核准。
2、外地施工企业办理《临时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按同建标定字[2011]18号文执行。
3、上年度未进行工程规费核准的企业均按初始申报提交资料。
4、以前年度因故未办理工程规费核准的企业需补办者,由企业提出补办申请,说明原因,按该年度的工程规费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办理。
联系电话:2197344——8008 (刘女士)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