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和续期考核人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18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价协字[2013]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造价协会《关于公布造价员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和续期考核的造价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不合格的造价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教育补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且合格,但未参加续期考核的造价员,限期办理续期考核手续,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0日,并提交以下资料:
1、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2、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A4纸);
3、《造价员续期验证申请表》1份(A4纸)。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登录“大同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dtgczj.com), 选择“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续期验证”→“续期验证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报→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大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址:同泉路40号院2号楼308室
电话:2197517(齐女士)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