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注销造价员从业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17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价协字[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造价协会《山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建价协字[2012]6号)和《关于公布我省造价员不合格及注销人员名单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5]1号)精神,对未参加2011和2013年度继续教育或者两个年度继续教育均不合格的造价员,注销其从业资格,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自行作废,现将注销造价员从业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