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同市2015年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8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定字[2015]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等有关规定,我站对2015年造价工程师提交的变更注册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报省住建厅审核,经住建部准,邵子春等14名造价工程师通过了变更注册(其中2人为跨省变更)。注册单位变更后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变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