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14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字2017[2]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图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严格执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住建厅晋建标函[2017]402号文“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7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6年以来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项目。
二、 检查内容:
1、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在工程勘察报告、建筑抗震、建筑防水、建筑幕墙、无障碍设施、光纤到户等方面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检查的主要技术标准为现行规范、规程、规定;
3、检查的项目涵盖市区与县城,民用与公共建筑。
三、检查方式:
1、各勘察、设计、图审单位认真梳理汇总2016年以来的工程项目,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市住建委组织标准定额站、市场科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勘察、设计、图审单位进行检查,每家单位抽取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项;
3、现场听取受检单位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备查项目资料、反馈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
4、就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经原图审单位验收合格后,向我委市场科报送整改报告。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从发文之日起到2017年6月21日,并且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汇报材料和2016年以来完成的工程项目登记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dtbdz@sina.com;
2、检查阶段:2017年6月26日—7月14日,我委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省住建厅;
3、抽查阶段:2017年8月-10月接受省住建厅检查组对我市的抽查。
五、其它事项:
1、我委检查和省住建厅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检单位。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 伟 大同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13603523391
黄承元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科 7950233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