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团体会员重新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16 0:00:00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经协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18年11月30日止,开展会员单位重新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
2016、2017年度已缴纳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
二、登记流程:
1、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造价协会秘书处进行登记;
2、完成登记工作的会员,可按照会员等级免费领取一定数量的2018年《大同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期刊。
三、联系方式:
1、协会地址:大同市同泉路40号院。
2、联系人:张先生 7790107;王先生 18635213100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