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17:12:34 浏览次数:
各县、区(含开发区)招标办:
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3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同建建【2018】38号)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今后不再受理该事项申请。
大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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