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6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字〔2020〕6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晋建审函[2020]1715号文《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1、我市资格审核工作由大同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负责,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具体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2、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将相关审核材料报送到市工程标准定额站综合科审核,对未能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2021年1月4日)补审一天,逾期不再安排审核时间。
3、资格审核地址:同泉路40号院2号楼三层综合科,联系人:郑君,电话:15333622143。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