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合同备案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4/4 11:43:40 浏览次数:
同建招办字【2018】15号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合同备案 专用章的通知
各县、区(含开发区)招标办: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同建建【2018】38号)精神,由于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各县、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合同备案专用章”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请将废止的专用章及时交回大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我办统一销毁。云州区、平城区、云冈区废止的专用章由原启用单位行文废止并自行销毁。
联系人:董艳芳
联系电话:0352-7224309
大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