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8/1 10:24:02 浏览次数:
同建标〔2023〕6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切实树立和维护强制性标准的权威,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省住建厅《2023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3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完成设计的住宅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
二、 检查内容
1、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工程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对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消防设施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检查的主要技术标准为现行规范、规程、规定;
3、检查的项目涵盖市、县区住宅与公共建筑。
三、检查方式
1、各设计单位认真梳理汇总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完成设计的住宅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在设计阶段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城市设计科、大同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设计单位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完成设计的项目进行抽查,市区所属抽查率不少于20%,县区所属抽查率不少于10%。
3、检查结束,专家现场填写“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情况汇总表”检查意见及时反馈受检单位。
4、检查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我局标准定额科。
四、专项检查组组成
组 长:闫东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霍登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定科科长)
段海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设计管理科科长)
李锦峰(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主任)
成 员:崔 庆(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班子成员)
常 伟(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定额科科长)
高春雨(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定额科副科长)
贾晓春(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定额科科员)
特邀专家(从大同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家库抽取)
五、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电子版及工程项目登记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dtbdz@sina.com。
2、检查阶段:2023年8月20日—8月30日,我局检查组集中地点对抽查项目进行检查。
市住建局汇总发现的问题并上报省住建厅,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提出执法处罚建议。
六、其它事项
1、省住建厅抽查工作安排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检单位。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登科 大同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 15935266457
常 伟 大同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 13603523391
附件: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情况汇总表》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表》
3、《设计成果明细表》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