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工程总承包到底怎么推?
发布时间:2018/4/12 10:55:28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工程总承包即将进入发展新阶段。2017年是我国工程总承包事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的起步年,有关工程总承包的地方政策文件开始出现大幅增长。据统计,2017年新增省级工程总承包政策文件共计39件,远超2016年的8件。
2016年、2017年工程总承包省级政策文件出台数量表
(注:关于文件统计口径的说明:本文旨在观察我国省级地方出台的政策文件,未收录中央部委文件,此外,地方上也存在大量仅为各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试点名录、工作计划与安排等实际并不深入涉及“工程总承包法律政策”的文件,故而均未加以统计在内。)
2018年,工程总承包业务如何开展?本文对2017年各地出台或对外征求意见的工程总承包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在哪一阶段可以发包?
实践中对于此问题,总体来说是较为统一的。目前,部分地区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等三个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
代表省份:北京、浙江、湖北、河南、广东、安徽、吉林。
未涉及的省份:甘肃、贵州、河北、江苏、辽宁、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海南、内蒙古、宁夏(送审稿)。
此外,还存在部分省份有比较具体而特殊的规定:
上海:
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上一篇:工程招投标9大新政,一篇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