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和吸收大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2/14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价协字[2012]1号
关于发展和吸收大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团体会员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及2011年12月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加强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决定发展和吸收新的团体会员,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企业,本着入会自愿的原则,由单位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1份(登录大同工程造价信息网“最新下载”栏目下载),报协会秘书处,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地址:大同市同泉路40号院2号楼403室
联系人: 史海东
电话:2195846 13803423021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