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第44号)
发布时间:2012/3/5 0:00:00 浏览次数:
晋建标函【2012】4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0〕685号)要求,2011年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继续执行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为做好我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在我省注册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10月1日后取得暂定级资质的企业除外)均须按《报表制度》报送统计报表。
二、填报内容:
《报表制度》中,建造1表、2 表、3表、4表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汇总表》的建造综1-1表、1-2表、2表、3表、4表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填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严格按《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和指标解释填报统计数据。
三、报送程序和时间: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www.ccost.com)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月20日前按属地关系报送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2、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对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汇总表》,形成书面报表,首页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0日前连同企业报表一起报送至我厅。
四、填报方法: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登陆报表系统时,需插入加密锁或采用2010年统计报表密码,新成立企业由各市2月10日前统一向我厅报送企业名单并索取用户名及密码。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表以网站和纸质两种方式填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填报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汇总表》以电子文件和纸质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统一为A4格式,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至bzdec@sxjs.gov.cn。
五、工作要求: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总结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对本年度统计报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按时保质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审核和报送工作,并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的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在我厅门户网站上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的条件。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方式:0351-3580073
技术支持:010-6371259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