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7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定字[2013]10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晋建标字[2012]237号)等有关规定,我站对1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交的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符合延续条件,经省住建厅晋建许公告字[2013]7号、23号、37号、68号文核准,对于“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准予延续。
附件:大同市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准资质延续情况(10家).doc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