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宣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定字[2016]9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宣贯工作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457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联合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宣贯会议,由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进行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建筑业“营改增”《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执行规定。
二、参会人员:
各单位造价技术负责人或造价专业人员1人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17:00
2、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七楼会议室,地址:云中路迎泽街西口。
四、其它事项:
1、会议由大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不收任何费用,免费提供宣贯资料。
2、 联系人:常 伟 13603523391
史海东 13803423021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