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6/1 0:00:00 浏览次数: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晋建标函[2016]564号文“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7月31日,我市共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2家,其中,甲级资质2家,乙级资质9家;暂定乙级资质1家(现已转正乙级)。注册在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共有87人,占全市注册造价师总数的41%;专职专业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共有138人。2015年度共签订造价咨询合同509份,完成造价咨询业务总额37.12亿元,核减量4.09亿元,核减率 10.8 %,业务收入达2140万元。
二、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动态考核主要以资质条件、从业行为和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等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各造价咨询企业按要求于6月底前上报考核材料,市标准定额站组织相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审核,7月20日前己完成,考核材料均符合要求。
7月21日到8月12日,深入各造价咨询企业踏勘现场、查验原件进行了现场考核,然后按照考核评分表的要求,逐项打分。首先从资质条件方面考核了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人员的各种证书原件是否真实有效;缴纳养老保险手续是否齐全;股东中注册造价师人数和出资额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等。
其次从从业行为方面考核了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取得资质、出租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违规承接造价咨询业务、转包业务及资质内容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违规行为。
再次是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方面查看了企业的质量保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执业规范等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从档案入档台帐中随机抽取了3到5个2015年度已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档案资料是否统一编号;目录是否齐全;造价咨询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要求;成果文件中需加盖的单位公章、单位执业印章、各专业人员执业印章及签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行为;是否真实填报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等 。
三、考核结果
根据动态考核评分表给出的最终评分情况,参与动态考核的11家造价咨询企业,总得分均达到合格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1、新星公司、中正公司、海峰公司、凌云公司、方正公司等5家企业注册地址与资质证书内容不符,没有及时办理变更。
2、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的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进行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如新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没有广泛使用,部分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贯彻不到位,不及时入档,入档资料不全,没有及时编号,合同签订不规范等。
3、造价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有待加强,尤其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交流,如部分造价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企业技术负责人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核成果文件的责任,出现规费计取错误、定额子项套用不当,需进行备案的材料价格没有办理备案,结算审核依据的资料存档不全,成果文件缺少印章,缺少签字等问题。
4、造价咨询业务只停留在预、结算的编审阶段,较少参与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确定和控制的管理,不能为客户提供充分高效、优良、全方位的服务。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明码标价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
五、整改情况
对动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企业进行了反馈、纠正,限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我委将跟踪督促。
六、意见和建议
1、尽快出台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利用省住建厅的“四库一平台”逐步建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
3、造价员执业职格取消后,下一步概预算人员如何管理。
4、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异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咨询业务的市场执业行为的评价作为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5、继续推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贯彻执行。引导企业收集、分析、整理专业工程造价指标,建立人、材、机指标及相关工程信息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充分发挥工程造价指标在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大同市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结果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