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我市2018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5/25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字[2018]2号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晋建标字【2018】47号文《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由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和大同市通信建设联合办公室共同参与开展的房地产住宅开发项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已按时完成,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落实,认真部署
按照省住建厅和省通信办文件要求,我委及时组织市房管局和市通信办召开协调会议,提出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和合理的分工合作工作办法,并将任务落实到人,限时完成。
会议议定:
1、由市住建委负责全面检查工作;
2、由市房管局负责提供新建项目住宅清单;
3、由市通信办负责组织部分专家参与检查组;
二、总体情况
1、经统计,我市2013年4月1日以后签订设计合同,现已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81个,建筑面积2278.64万m2,共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69家。
2、新建成住宅项目光纤到户比例100%,均能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步骤
1、检查的主要内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GB50847-2012、GB50846-2012)和综合布线国家标准(GB50311-2016、GB50312-2016)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履行《山西省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备案表》和电信运营企业办理《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情况;电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直接或间接违规投资建设住宅项目红线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行为;电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及其他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采用不当竞争手段构成垄断,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行为。
2、检查的方法和步骤:自查自纠阶段,要求项目清单中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对照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47号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检查组。
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为2018年3月12日到23日,共有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17个住宅项目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书面自查报告。
现场检查阶段,时间安排为2018年3月26日到4月4日,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和市通信办相关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项目清单中抽取的36个住宅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方法是听取建设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施工图纸、图审文件、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山西省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备案表》和《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配线管网、设备间、光缆交接箱等电信设施,现场填写“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与受检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和意见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住建委标准定额站。
四、监督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1、检查结果:⑴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各建设环节均能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已建成的住宅项目通信设施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和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⑵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均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⑶未发现电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或其他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⑷未发现电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及其他企业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构成垄断,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行为。⑸所有新建住宅项目均未取得《山西省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备案表》和《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
2、存在的问题:
⑴、市通信办机构人员力量、工作基础等相对薄弱,未能有效的与市住建、房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本市住宅建设情况信息掌握滞后,缺乏有效手段开展《山西省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备案表》和《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的办理工作。
⑵、部分住宅小区未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有的小区未设计独立电信间、设备间或面积不达标;有的小区主光缆交接箱安放在公共空间,无任何封闭设施;有的小区管线布置凌乱,影响后期维护。
⑶、施工图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掌握不到位,光纤到户图纸设计仅在工程图纸说明和弱电系统图中注释,住宅区内光纤管线走向不明确,不标注设备间和电信间,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文件无法有效指导施工,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⑷、目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红线内的光缆及电信设备等委托第三方投资建设,各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平等接入,用户也可自由选择运营企业,但第三方投资者要参与电信运营企业宽带业务利润分成,可能间接形成垄断,增加了电信运营企业和用户的负担。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人员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的宣贯培训,切实提高住宅项目建设工程各环节的工程质量。
2、市通信办与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收集住宅项目建设信息,积极参与住宅项目建设工程的图审和竣工验收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光纤到户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将光纤到户检查工作向县、乡深入。
3、依法查处电信运营企业或第三方投资建设红线内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形成垄断接入,收取不合理进场费或业务分成等违规行为。保障电信运营企业的公平接入和用户的自由选择。
4、为进一步强化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市通信办要积极开展《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的办理工作,严格杜绝运营公司将未获得《电信业务接入通知书》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工程项目擅自接入公用电信网。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同市房管局
大同市通信建设联合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