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我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统一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8/26 15:48:59 浏览次数:
同建招办函字[2019] 12 号
关于修改我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统一文本的通知
各县、区招标办、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办发【2019】41 号)精神,我办重新修改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统一文本,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招标公告(电子)文本由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文本做出相应的修改,请遵照执行,同建招办函字【2019】3号同时废止。
大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大同市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xxxxxxxxxxx)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区
1.招标条件
大同市______________工程,已由(立项部门文号)_【 】XX号________,项目资金来源为______,招标人为___________。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__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具体的标段划分)
2.3 投 资 额:总投资为(立项文件载明)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立项文件载明) 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