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7/12 0:00:00 浏览次数:
同建标定字[2011]4号
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晋建标定函字[2011]7号文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在大同市境内(含各县、区)投标和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准依据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3号);
2、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5号);
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资料
1、填写《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山西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原件和复印件;
6、本企业2010年度在职职工花名册;
7、本企业2010年度在职职工缴纳各种规费人员花名册;
8、2010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包括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9、造价师注册证书、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2010年度施工统计年报表和财务状况年报表;
11、如有变更事项的,还需提供变更事项的依据原件和复印件;
12、新申报规费计取标准的企业还需提供造价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册职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提交的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我站造价资质科。
四、时间安排
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核准时间为从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
五、其它说明
1、凡近两年未进行工程规费核准的企业均需重新申报。
2、外地施工企业办理《临时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按同建标定字[2011]3号文执行。
附件二:规费标准核准从业人员标准.doc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抄报:省标定站、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