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6 17:53:25 浏览次数:
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同建建【2018】13号
各县、区(含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8]400号)精神,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全市招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投标保证金(含银行保函)的收取和退还行为。
(二)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是否存在拒绝投标企业的银行保函;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收取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5日)
按照“谁收取、谁自查、谁报送”的原则,由收取单位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统计表》(一)(二),5月15日前自查工作总结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市招标办检查阶段(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5日)
市招标办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对照项目监管记录和《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统计表》进行核实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住建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省厅督查阶段(2018年6月16日—2018年11月30日)
省厅将结合我省2018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双随机”核查工作,对自2017年以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监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董艳芳
联系电话:0352-7224309
投诉电话:0352-7224310
投诉邮箱:2252098778@qq.com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