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8/2 10:30:59 浏览次数:
同建标〔2022〕6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切实树立和维护强制性标准的权威,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省住建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标准定额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2年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设计的住宅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
二、 检查内容
1、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我市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等单位在设计阶段对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无障碍设施、光纤到户、养老设施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检查的主要技术标准为现行规范、规程、规定;
3、调研的项目涵盖市、县区住宅与公共建筑。
三、检查方式
1、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梳理汇总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完成设计的住宅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在设计阶段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城市设计科、大同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勘察、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完成设计的市区所属项目进行全面调研,县区所属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20%。
3、现场听取受检单位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备查项目资料、反馈意见;
4、检查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我局标准定额科。
四、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电子版及工程项目登记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dtbdz@sina.com;
2、检查阶段:2022年8月11日—8月21日,我局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市住建局汇总发现的问题并上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提出执法处罚建议。
五、其它事项
1、省住建厅抽查工作安排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检单位。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登科 大同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 15935266457
常 伟 大同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 13603523391
附件: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